近日,交通運輸部決定在高速公路和大型水運工程項目上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并制定了《公路水運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標準(試行)》(簡稱《標準》。考核評價分為示范、達標、不達標三個等級,原則上每年組織一次。
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依據《標準》,負責對直接監管的工程項目組織開展“平安工地”考核評價工作,對不達標的工程項目掛牌督辦,督促落實整改。
開工前,建設單位應認真組織開展項目安全生產條件核查,提出核查意見,并向負責監管 的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備案,嚴禁安全生產條件不滿足要求的工程項目開工建設;施工期間,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結合日常安全檢查,開展“平安工地”考核評價;交工驗收前,交通運輸主管部門應組織開展工程項目“平安工地”考核評價,提出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狀況的考核評價意見。
平安工地考核評價結果將做為“平安工程”冠名的重要依據,并逐步將考核評價結果納入企業安全生產信用記錄。
上一篇:全國交通運輸工作會閉幕
下一篇:中國公路養護與管理年會在沈陽召開